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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于2024年04月16日  作者:  浏览次数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综合改革及教学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,表彰在教学实践、改革、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,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,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》和《bat365在线平台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教学成果奖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,新颖性,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。具体评选范围包括下列5类:

1.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在转变教育思想,优化培养方案,改革课程体系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、实验技术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、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
2.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,在组织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、教师队伍、课程、教材、实验实习基地、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,促进产学研相结合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。

3.反映工程技术应用型和服务型、执行型的专业特色,在校内外实验实训建设的体制、机制及其实现的方式、方法探索等方面,具有创新性、实用性,符合“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”的改革指导思想,能够彰显“做中学,做中教”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,在校内外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。

4.在开拓学生第二课堂,积极组织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,并在夺取国家级或省级竞赛奖励中探索出系统方案等方面的成果。

5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成果条件

1.经过两年(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,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)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

2.申报项目必须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实际教学成果。其中,优先评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课题立项的、有组织有计划进行而取得的各项改革成果。

3.应有反映该成就的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总结或论文。

4.依据《bat365在线平台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办法,实行淘汰制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(二)人员条件

1.成果奖申报者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),一般要有连续两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

2.成果奖申报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职人员。

3.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。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完成的成果,由第一主要完成部门或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。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。

4. 主持申报人,不得参与其他教学成果评选,参与最多两项。

、申报推荐程序

1.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,由成果持有人(或集体)提出申请,通过所在部门申报。

2.申请者须填写《bat365在线平台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《bat365在线平台教学成果奖汇总表》《bat365在线平台教学成果奖一览表》,以上材料均只提交电子版,发送到科研处办公邮箱;并附相关支撑材料(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,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教材,有关教学改革、教学建设、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,使用情况及效益等)。

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于2024613前,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3410344052@qq.com,文件按附件中材料要求命名,所有申报材料以“主持人+成果名称”压缩文件夹报送。相关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
相关咨询联系孟静(联系电话:666996)

(供稿:科研处  撰稿:孟静  审核:李善锋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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